2009年8月7日 星期五

讓孩子為自己的決定負責

前年暑假,大女兒要升小學三年級。明華園歌仔戲團在西湖國小要成立第二團。楊桃汁看到五年級學姐上台唱歌仔戲很有趣,就要求參加歌仔戲團。

我提醒她:練歌仔戲很辛苦的,以後要認真練習。楊桃汁也表示知道,也答應要努力認真。

暑假期間每天一大早到學校練功,一星期後,有一天她回家告訴我:「爸爸!我今天練歌仔戲哭了!」

「為什麼?」我放下手邊的工作問她

「因為今天我們練劈腿(兩腿左右張開成一字形坐在地上),我們無法坐下去,大姊姊就壓我們的肩膀,硬壓下去耶!」

「那很痛喔?你哭多久?」

「非常痛喔!!我哭了25分鐘呢!」

「好痛喔!其他同學有沒有哭?」

「大家都哭了!有人哭了一個多小時!還有人哭到嘔吐!」

我實在有些心疼,又問:「那妳明天還敢不敢再去學校練歌仔戲?」

「敢呀!」

楊桃汁堅定的回答讓我有些訝異,我好奇的追問「為什麼?」

因為當初是我自己決定要參加歌仔戲團啊!」她語氣肯定的回答。

聽到這樣的答案,我心中有許多的安慰,女兒又長大了!已經可以為自己決定,而且為自己的決定負責。

一年來雖然她只是在「西遊記盤絲洞」中演一隻小蜘蛛精,但是小小的角色也有他的價值,仍然要全力以赴。

一年來辛苦的練習,多次的公演,(包括九月底在孫翠鳳的帶領之下到南投埔里為地震災民義演)。楊桃汁長高了,更大方也更懂事,體力也更好了!這些都是額外的「附加價值」

我很佩服明華園為台灣文化薪傳所做的努力與奉獻。

也謝謝明華園給我女兒成長的機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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