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7日 星期五

荔枝與立志

小時候,家很很窮。全家住在台北市環河北路忠孝橋邊的違章建築。一家五口擠在6坪大的房子。父親以拉三輪車為業,母親打零工。

六歲那一年,爸爸帶我們兄妹走到重慶南路東方出版社看書。我那時還不識字,只能看圖畫書,其中一頁,我看到有兩個小朋友在爬樹,摘水果。我問爸爸:「他們在做什麼?」

「他們在摘荔枝」

「那荔枝好吃嗎?」

「很好吃啊!」

「那你為什麼都沒買給我們吃?」

「荔枝很貴,我們買不起!」

爸爸的回答,讓我有些失望,但是我仍然又問:「那怎樣我們才買的起?」

爸爸想了一下,說道:「你認真讀書,以後我們就買的起!」

六歲的我並不知道「書中自有黃金屋,書中自有顏如玉」但是,我知道:書中自有好荔枝。

為了吃荔枝,入小學後,我開始認真讀書!

因為家境清寒,我一直沒有課外讀物可看,1960年代的小學也沒有什麼課外讀物。但是我一直期待有故事書可看。

小學三年級那一年年底,有一天半夜起床到戶外的公共廁所尿尿,在寒風中斗縮著回到房間,突然發現床頭有一本劉興欽漫畫「阿三哥與大嬸婆」,我非常興奮,就在微弱的五燭燈光下連夜看完這本漫畫,帶著甜蜜的笑意進入夢鄉。

第二天起床,我很興奮的告訴母親:「媽!世上真的有聖誕老公公耶!前幾天我睡前祈禱,希望今年聖誕禮物是故事書,昨天半夜,聖誕老公公竟然送我一本漫畫喔!」

母親聽了大笑:「你別傻了!那是你爸爸昨天拉三輪車,多賺了一點錢買給你的,哪有什麼聖誕老公公!」

雖然對聖誕節的幻象破滅,但是那一晚的奇遇,卻奠定我喜歡看課外書的基礎。

從此,我就盡量跟同學借故事書看,因為我只有一本漫畫可以跟同學交換,所以有時得幫同學跑腿,以換得同學把書借我。小學畢業時,我幾乎已經看完福爾摩斯,亞森羅蘋,以及水滸傳,薛仁貴征東,薛丁山征西,三國演義…..中國歷史小說。

讀師專時,假日做清潔工賺錢,我固定每週買一本書。這樣的買書看書習慣一直維持到現在。

1983年3月我在台北縣板橋救國團第一次演講,領到鐘點費300元,我花了100元請我的女朋友也是現在的太太吃宵夜,剩下200元,我拿去買書。我告訴女友:從現在開始連續三年演講所賺的錢,除了花一點點吃宵夜鼓勵自己外,我會通通買書。

這些年來買書,看書早已是我最大的休閒嗜好

陽明大學洪蘭教授推廣閱讀不遺餘力,她說:「你的將來都在閱讀裡!」我就是最好的見證!讀書讓我改善生活,擴展視野,明辨是非,建立自信!
當年為了吃荔枝,我立志讀書!父親過世的很早,但是父親留給我最好的禮物就是「讀書」!讓我人生大不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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