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

師道尊嚴

作者:楊田林  2008.05.12
說幾個小故事:
郝柏村當行政院長時,有一次臨時邀請中央研究院許倬雲院士商討國是。那時,許倬雲院士正在我服務的洪建全基金會開會,徵求與會人的同意,會議暫停。由我開車送許院士到行政院。

那時行政院的電梯正在整修,所以無法使用,許院士是小兒麻痺患者,行動很不方便。
兩名憲兵就像老鷹抓小雞似的把許院士「抓起來」上樓梯。我當場找了一位行政院主管抗議:這是對學者很不尊重的行為。我建議這些憲兵應該加強人文素養以及應有的服務禮節。

台大哲學系 傅佩榮 教授有一次應邀到總統府「國父紀念月會」做專題演講, 傅教授提早抵達總統府,總統府的工作人員請 傅教授坐在介壽堂會場的最後一排角落。 傅教授就獨自一人坐在會場等待。後來有官員陸陸續續進來,偶而有幾人跟 傅教授打招呼,直到李登輝總統進來,看見傅教授坐在最後一排。

李總統問:「 傅 教授你怎會坐在這裡呢?」
傅教授說:「是警衛要我坐在這裡的」
李總統說:「怎麼可以,這對教授很不禮貌呢!抱歉喔!」

說完,李總統牽著傅教授的手,邀請傅教授坐在第一排他的身邊,等待演講。

這是有一次我跟傅佩榮教授聊天時,他提到的故事。

有一家百大企業邀我上講師培訓課程,他們要我簽一份合約,我看到有幾條不平等條約,例如其中一條:乙方(講師)若是課後評鑑在80分以下,必須扣款***元。

我說這是不平等條約,我不能簽。

主辦單位的HR說:「老師!這只是簽個形式而已,我們不會真的照做啦!」

我說:
「我知道我的上課評價絕對不會這麼低,但是這是對老師的不尊重,不信任!」

他們又說:「其他老師都簽了!也沒事啊!」

我說:「其他老師可能沒注意到這一條,我就是不能簽!」

這其間HR跟法務單位來來回回溝通了將近十次,法務單位雖做了修改,但是仍有很多的細節看到「不尊重」影子。

最後我寫信告訴對方:「我是老師,不是供應商,我是讀書人,不是商人!請不要拿對供應商的條約對待老師!我婉拒上課,請你們另外邀請其他老師吧!

後來!對方法務單位才讓步,大幅修改合約條文!

上完課,我的分數是95分!

開課後檢討會時,HR課長說:老師!謝謝你教我們講師教學技巧,也給我們上了一堂「尊師重道的課程」,以及行政作業準備功課。

我說:這不是你們HR的問題,是法務單位的問題,學法的人腦袋中只有法律,缺少人文關懷!這是法學教育的問題!

「 天地君親師」。 古人把 老師的地位擺的很崇高。

現在時代改變了,各行各業都有其專業以及應該被尊重之處。老師不必特別給予特權化,但是也不能淪為商品化,只是變成交易的工具啊!

師嚴而後道尊!師道尊嚴也要老師自己以身作則,盡力把書教好,教書也教人!才能得到別人尊敬!如果老師也把自己商品化,把教書只是當賺錢餬口工具而已,要得到別人尊敬,就是緣木求魚了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